新保密法:重大转变在于泄密的法律
保密法的演变
中国的保密法历史可以追溯到1951年,那时是中国成立后不久。从那时开始,保密法一直在不断演变。自2010年以来,保密法制定成为一项重大任务,以适应快速变化的信息时代。
2018年,在中国的再保密法修改过程中,注目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泄密相关罪名的法律。泄密罪定义成主观恶意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其涉及的细节之前没有被界定。
主观恶意的明确界定
新保密法的一个主要变化是对泄密罪行的主观恶意这一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在过去,这个概念是在实践中逐渐定义的。然而,新的保密法将主观恶意定义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这补充了法律规定,并且描绘了“恶意”的概念,让人们更好地了解泄密罪的定义。
保密治理以国家利益为导向
新的保密法强调,保密工作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泄密行为的发生对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威胁,法律必须要惩治这些行为。在很多人看来,这表明中国政府正在朝着更加严格控制资讯流通的方向发展。
综上,新保密法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对泄密罪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这对于更好地实施保守国家机密的任务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保密治理以国家利益为导向,表明中国政府将继续重视信息安全问题。相关的法律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密信息的泄露,是中国信息安全事业的重大进展。